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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深联络中心
榆林市人民政府驻深圳(珠海)联络中心,为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正1副,下设办公室、业务科2个科室。同时,加挂榆林市人民政府驻深圳(珠海)招商服务中心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对外联络、招商引资、信息报送、服务接待、对外宣传、经济协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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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58        返回列表 Return

榆林市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陕西省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深入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掌上可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实体政务大厅需由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不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提高便利度,增强获得感。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线上服务体验

1.推进全市网上办事统一身份认证应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网要与省上对接使用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根据中省要求,各部门自建网上办事系统也要全面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开展用户注册、实名认证等服务,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大数据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2.建设市级政务服务移动端。优化完善市级政务服务APP,逐步整合全市各级各类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30个以上本地高频政务服务应用,并接入全省统一门户陕西政务服务移动端(陕政通),实现“掌上可办”。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大数据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3.打造榆林政务服务旗舰店。在陕西政务服务网(榆林)和移动端上建设政务服务特色旗舰店,推进发改、公安、司法、人社、卫健、民政、交通、市场监管、教育、资源规划、住建、住房公积金等领域的高频热点便民服务事项首批纳入旗舰店,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榆林大数据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4.开发榆林政务服务一体机。打造榆林政务自助服务品牌,将与群众和企业联系密切的相关便民事项列入开发范围,实现在政务服务一体机上自助查询、打印、全流程办理等自助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城市各社区、大型商场购置摆放一定数量的一体机,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务,提高群众就近办理事项的数量。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5.开发人脸识别系统。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的应用,进一步减少办事群众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出示身份证等证件的次数,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二)增加便民服务手段

6.推广“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引进专业公司组织实施“一窗式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对窗口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建立窗口积分系统,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升“一窗式无差别受理”服务水平。各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都要设立一定数量的“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审批按时办结、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服务模式,推动一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式”综合受理。同时,各县市区要选取至少一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作为试点,探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7.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工作。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服务窗口,采用人事代理、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代办服务队伍,强化代办服务人员培训,为企业投资项目无偿提供全程专业化帮办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8.拓展政务服务功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合理配置工作力量,开展延时服务、周末服务和节假日紧急业务办理预约服务。配备必要的自助终端设备,充分发挥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功能,提供7×24小时服务。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建立免费寄递服务机制。探索推行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就近申报受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转办理、“榆林政务专递系统”免费送达服务机制。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0.开发自助取件系统。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购置自助取件柜,开发自助取件智能化功能,为办事群众提供自助取件的选择,消除政务服务8小时外的服务盲点。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

11.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中介超市”。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实体“中介超市”管理,建立完善“中介超市”准入退出机制,优选资质齐全、运行规范、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体“中介超市”,优化中介机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实体“中介超市”的服务水平。依托政务服务网建立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的便利。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2.建设市级“12345”热线平台。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集中受理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等诉求,逐步整合市级部门非警务类政府服务热线,实现横向链接市级各部门,纵向贯通各县市区,一号响应企业和群众诉求。积极探索热线中心与电视问政、百姓问政的协作整合办法,将“12345”热线考核指标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范畴,进一步提升“12345”热线为民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三)减少办事服务堵点

13.完善全市统一事项库。对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服务类事项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加快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的梳理,按照“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纳入全省统一事项库,实现事项统一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4.制定完善全市“四办”清单。在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发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市县两级不低于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和“一次办”。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5.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严格实行证明“清单式”管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对外公开。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6.开展证照电子化和统一归集工作。完善提升市级电子证照系统,将市级电子证照库与省级对接连通。开展存量、增量证照电子化工作并统一归集,为电子证照全面替代纸质证照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市智慧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市县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7.推动高频证明网上开具。利用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全市身份证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全市养老金收入、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公积金缴存、驾驶人信息、驾驶证信息、预防接种证查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证明电子化自助开具、自行打印。

牵头单位:市智慧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三、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与机构改革统筹兼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 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体政务大厅、电子文件管理等制度规范,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工作体制机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落实“三项机制”,制定出台政务服务效能监督管理办法、政务热线管理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运行管理办法、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台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安全和运维保障规范、全市政务数据安全应用规范等技术规范,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实施。

(三) 加强宣传培训。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对推进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有关政策、举措、亮点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知晓率。针对“综合窗口”推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等工作加强培训,进一步丰富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人才和技术储备。

(四) 强化监督检查。市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严肃批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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