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陕西省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中省涉企收费降费政策规定,按照部门协作、摸清底数、分类规范、强化监管的原则,巩固已经实行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模式,并探索建立管长远、见实效的收费监管制度,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1.严格落实中省关于涉企收费降费政策。对中省已经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不得再征收,发现有违规继续征收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降低收费标准、提高征收起点、扩大享受政策范围等减费降费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并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全面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根据具体收费项目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重点清理涉企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保证已经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3.规范收费执收单位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省出台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征收。严格执行收费年度报告制度,执收单位每年初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执收情况。全面实行公示制度,执收单位要在适当场所公示征收项目、对象、范围、标准和依据等,做到依法征收。具备条件的执收单位必须全部纳入陕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4.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注明收费部门、收费项目名称、文件依据等,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建立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制度。依托现有网络平台和价格举报系统,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渠道为一体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和受理机制,市财政、发改、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配合,积极回应投诉举报,对企业反映的收费问题,认真核查,有疑必答、有错必改,有责必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清理整顿中介涉企收费
6.清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无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等作为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禁止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中介服务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技术服务、咨询、会务、培训及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标准偏高、群众反映突出的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清理规范垄断行业收费。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费用,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加强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中介服务行为监管,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扩大收费范围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成本管理,不断规范经营类服务性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11.清理规范行业协会会费收费。按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管理的通知》(陕民发〔2018〕53号)有关要求,结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专项抽查、等级评估等,加快制定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引导社团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挖掘减费、降费、清费潜力,不得强制、重复收费,清理收费标准过高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监督检查机制。按照中省市部署,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通过登记、年检、抽查、评估等手段,加强对社会组织业务范围的审查和层级关系的规范,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变动、会费、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力度,坚决禁止和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强制企业入会、强制培训,坚决禁止和严厉查处利用行业影响力评比表彰、评审达标违规收费等行为。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查处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实施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加强衔接,相互配合,确保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狠抓落实,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责任清单等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广泛宣传政策,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收费公示栏,广泛宣传收费政策,让企业、社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享受政策实惠,增强政策获得感,形成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涉企收费全面督查,及时受理各种投诉,市政府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违规收费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规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限期整改,坚决遏制和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